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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拟发行135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2-04-11 16:54:13

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辽宁省拟于4月14日发行“2022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量135亿元,期限10年期,所募集资金将由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控”)依规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银行,用于补充其资本金。

在国家不断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进程中,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配置增加,资产规模持续增大,也对加快资本补充进程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以城商行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相较于大型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更大。

2021年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在此背景下,各地相继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对省内中小银行资本金进行有效补充。据华西证券(8.32 -1.77%,诊股)统计,截至2021年9月23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合计发行达到2064亿元,用于310家地方银行,超过2020年的2000亿元限额。据银保监会披露,2021年累计批复总额为2100亿元。

辽宁省公布发行计划也意味着新一年度的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具体来看,辽宁金控注入丹东银行的资本金为20亿元,拟定全额计入股本,股份占比51.37%;注入营口银行的资本金为30亿元,拟定全额计入股本,股份占比52.27%;注入阜新银行的资本金为30亿元,拟定全额计入股本,股份占比41.44%;注入朝阳银行的资本金为25亿元,拟定全额计入股本,股份占比41.30%;注入葫芦岛银行的资本金为30亿元,拟定全额计入股本,股份占比59.94%。

东吴证券(7.39 -2.12%,诊股)固收分析师李勇指出,我国中小银行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支持中小银行向好发展,是扶持中小微企业成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发行拓宽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其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更加精准有力,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4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作为重要的逆周期调节工具,地方债放量发行对于稳增长、补短板起到明显提振作用。按照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原则,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3.65万亿元。

“2022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显示,2020年,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70.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683.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87.33亿元,均较2019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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